昨日,沈阳市众心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姓李的经理拨打了本报热线。李经理说,沈阳市和平区玉麟花园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辞退了原来的民生物业,聘请众心合物业管理小区。但现在旧物业不撤出园区,新物业无法进入园区工作。
业主、物业各说各理
昨日中午,众心合物业的两名工作人员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委托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合同上确实盖了“沈阳市和平区玉麟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公章。甲方代表人签署的是“*丽君”的名字,众心合物业工作人员说她是玉麟花园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
*丽君说,业主委员会辞退民生物业是因为物业的种种不作为行为和比较昂贵的物业费。她列举了物业的几种不作为行为,包括车辆管理混乱、园区绿化不达标等。而每平方米1.2元的物业费也让小区的业主很难接受。
*丽君介绍,园区业主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谈判,维护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先到和平区小区办备案,3月12日批了下来。
谈判无果后,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放了800份调查问卷。对民生物业感到满意的打“√”,不满意的打“×”。*丽君说,交回的问卷中,500多张打了"×",不满意率超过了60%。业主委员会据此辞退了民生物业。
*丽君说,5月3日,业主们选出来的12名代表在金辉宾馆18楼召开新物业竞聘大会。当时民生物业也参加了,报出了每平方米0.9元的物业费。
而被业主委员会聘用的众心合物业虽然物业费报价1元,但众心合物业提出,先在小区投入14万,改善园区环境,另外业主前3个月可先不交物业费,看新物业确实行再交。*丽君说,12名业主8票通过,选择了众心合。
而民生物业陆经理表示,现在这个业主委员会能不能代表全体业主,是存在疑问的。这个业主委员会在选举时,没有召开一次业主大会,都是通过QQ群联系的。民生物业曾在业主间做过调查,80%的业主表示支持民生物业。
陆经理认为,在竞聘过程中是不公平的,“我们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而竞争对手只有50万元,我们实力要比对方强;我们出每平方米0.9元的价格,对方出1元的价格,对方较后竟然胜出了。 ”
陆经理说,关于民生物业撤出园区一事,首先应该由广大业主说了算。其次,民生物业对前期园区建设投入很多资金,如果真要撤出,这些损失应该有个说法。
期待更全面细致的法律法规
沈阳市新建住宅并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共685个,约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0%。物业和业主之间的“恩怨情仇”,是相当一部分沈阳市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玉麟小区事件,只是其中一个代表。
政府也注意到这一点。近日,沈阳市人大正在审议 《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对业主、物业的权利和义务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业主可以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投票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而行使这些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比如说按时缴纳物业费等等。
如果把玉麟花园这个个案放在《条例(草案)》中来看,我们会发现可能还需要更细致的执行细则。
比如说业主大会的召开,玉麟花园的业主委员会和被解聘的民生物业都说自己有业主大会的支持,分别得到了60%和80%的支持,业主们有投票的权利,但怎样使投票反映真实意愿,合理有效,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要求开会的业主占所有业主的比率多大,业主大会才必须召开?所作的决定才能有效?QQ群联系选出的业主,有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资格?业主大会有没有解聘物业的权力?重新竞聘物业,主要依据该是什么?旧物业**问题该怎么处理?……
玉麟花园小区辞退旧物业、选聘新物业事件,应该让我们意识到,更全面细致的法律法规,才能让业主、物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行为在一个透明、可预测的框架内运行。